渝北区大盛镇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公告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4-05-07 17:33:32   来源:渝北就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根据《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委组〔2020〕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村专职干部。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明月村、青龙村、人和村各1名

三、招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二)熟悉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区委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村专职干部的情形;

8.曾经担任大盛镇辖区村专职干部3年内辞职的,3年内报考大盛镇村专职干部招录后自愿放弃的(3年内是指2021年5月7日以后)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取消招录资格。

2.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bdszdqb163@163.com。

3.报名资料:

(1)《大盛镇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加页;

(5)其他加分事项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公布的公开招录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于6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进行。

拟招录人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录岗位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录。

(二)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录计划人数,在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加分:

(1)退役军人加5分;

(2)大盛镇下属行政村在村挂职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加3分,在村挂职满1年的加6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0日);

(3)个人受过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区县级表彰加3分,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

(4)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加2分(备注:同一人报考同一镇街的不同批次招录,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5)属于大盛镇户籍人员的加5分。

(6)本人是大盛镇脱贫户、监测户的加3分。

每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1:1确定考察初审人员。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确定。

(三)考察、体检与录用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招录,对拟招录对象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联审。区委组织部反馈联审意见后,镇党群办指定医院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实行录用制,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大盛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大盛镇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考试重要事项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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