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关于在校内遴选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建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包头医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管理规定》,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扎实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将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意义
为更好地关注到我校每一位学生的成长过程,帮助学生形成更好的心理品质,创造利于学生在校期间具有更好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相适应的教育环境,进一步满足我校学生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本次将遴选8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
二、遴选目的
本次遴选旨在不断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在职教师、行政人员或专职辅导员;
(四)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或精神科医生资格;
(五)具备心理危机评估干预经验者、心理咨询经验丰富者、伦理培训背景者优先。
四、遴选流程
(一)岗位发布,发布遴选岗位信息
(二)资料审核,收集审核《包头医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选择符合条件的竞聘者
(三)笔试
(四)面试
(五)公示遴选结果
(六)公布遴选结果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人认真填写《包头医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于12月25日将《包头医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咨询师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培训证书)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石茹OA。
(二)笔试初步定于2023年12月28日进行,面试初步定于2024年1月5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7167794
附件:《包头医学院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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