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孵化西宁大学(筹)专任教师(会计类)招聘考核成绩暨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西宁大学(筹)2023年紧缺专业校园引才公告》《青海民族大学孵化西宁大学(筹)专任教师招聘补充公告》等文件要求,我校以上招聘考核工作已完成,结合有关规定,现将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心理测试)人员
附表中“备注”栏标注为“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6月14日。
2.集合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准时到青海民族大学东序校区弘毅楼212室集合。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进行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我校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心理测试相关事宜将于体检当天通知。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前一天避免饮食油腻、剧烈运动、吃夜宵。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提供放弃体检的声明。
五、政审考察事宜
体检和心理测试后将开展政审考察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考察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971-8807127
附表:青海民族大学孵化西宁大学(筹)专任教师(会计类)招聘考核成绩汇总表
青海民族大学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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