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佳木斯考区)体能测评、体检的通知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3-06-05 16:50:34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补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佳木斯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工作

1、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本次佳木斯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警察补录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中,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2、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6月8日(周四),上午8时30分。

地点:佳木斯职业学院-北门(百度地图搜索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1871号)。

3、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4、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者不得参加测评。

⑶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⑷考生自备运动服装、鞋及饮用水。

⑸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⑹如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需本人于6月7日17时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对象

报考本次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补录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周六),上午6时30分。

地点:佳木斯市文体会展中心东侧场地(百度地图搜索郊区东安街25号西对过)。

3、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4、体检相关要求

⑴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⑵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页》(附件1),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⑶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⑷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⑸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现金550元(需带现金,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⑹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录用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⑺体检集合时,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体检过程中以组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⑻考生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可适当准备个人所需其它防护用品),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考生须于6月6日下午15时前扫码填写《黑龙江省2023年度省考补录佳木斯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初步确认表》(附件2),保持电话畅通,避免错过相关通知。

2、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并做好防雨保暖准备。

3、体检结束后,请在佳木斯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等候体检结论。体检存疑的考生,将于2023年6月11日12:00前通过电话逐人通知并沟通确定复检有关事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相应招录职位将取消或缩减,不进行递补。

4、体检合格考生(2023年6月11日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均为体检合格考生),应准备好资格确认时使用的有关材料原件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各招录单位将陆续启动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有关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5、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工作。

佳木斯市公务员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1:体检表个人信息页.doc

附件2:黑龙江省2023年度省考补录佳木斯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初步确认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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