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优秀应届毕业生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3-05-25 09:01:05   来源: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

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我院已完成网上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现定于5月26日至28日进行基本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应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校园引才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我院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请于5月25日至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证明(2020年、2021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前往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智库楼9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交复审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民族学博士考生:2023年5月25日全天

教育学硕士考生:2023年5月25日下午至26日上午

其他专业硕士考生:2023年5月26日全天

三、科研成果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携准考证、科研成果原件和《2023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科研成果考核登记表》,到8楼综合会议室(二)审核计分。

民族学博士考生:2023年5月25日全天

教育学硕士考生:2023年5月25日下午至26日上午

其他专业硕士考生:2023年5月26日全天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民族学博士基本能力测试: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

教育学硕士基本能力测试:2023年5月26日下午13:00-19:00

历史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或环境资源保护法学3个岗位硕士研究生基本能力测试:2023年5月27日8:30-12:00

硕士研究生考生专业能力测试:2023年5月27日下午14:00-19:00

五、考核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考核

由基本能力测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两个环节组成,最终进行综合评定。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科研成果同行专家评阅方式进行。科研成果同行专家评阅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博士研究生考生总成绩由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90%,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占10%综合核算总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硕士研究生考核

考核按照基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三个环节依次进行,最终进行综合评定。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科研成果同行专家评阅方式进行,考核方式和要求与博士研究生考核相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硕士研究生考生总成绩由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科研成果考核占10%综合核算总分,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中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计划,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如该岗位无合格聘用人员,由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实际将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使用。考核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如有以下情形的,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

1.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有半数以上(含半数)专家给出不能胜任科研岗位工作总体评价的;

2.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得分达不到70分的。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九楼人事科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并进行科研成果考核计分,考核开始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以上各环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考核放弃资格。

(二)考生请提前填写好《2023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科研成果考核登记表》,表格在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基本能力测试环节首先由考生用PPT介绍从事学术研究和完成科研成果相关情况,考生自我陈述完毕后,由同行专家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做答,请考生提前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领取准考证时拷贝给省社科院工作人员。

(四)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和进取心、举止仪表等进行考察。

(五)各位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规考纪,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取消考核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六)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核结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后方能离开考场。

七、纪检监督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考核测评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71-8456344

联 系 人:赵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971-8452758 8459102

附:2023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科研成果考核登记表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度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聘用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科研成果考核表

一、考生情况

报考岗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专业及研究方向


科研成果考核总分


二、科研成果登记

(一)著作

序号

成果名称

出版单位

出版时间

个人/全书字数(万字)

备注(几人合作排名、或参与情况)

计 分

(此列考生不填写,下同)

1







2







3







4







5







(二)论文

序号

成果名称

发表刊物

发表时间

个人/全文字数(万字)

备注(几人合作排名、或参与情况)

计分

1







2







3







4







5







6







(三)研究报告

序号

成果名称

发表刊物

刊发时间

个人/全文字数(万字)

备注(几人合作排名、或参与情况)

计分

1







2







3







4







5







6







7







(四)承担课题情况

序号

成 果 名 称

成果

形式

项目来源

主持或参与

起止时间

个人/全文字数万字)

备注(几人合作排名、鉴定结果)

计分

1









2









3









4









(五)成果获奖情况

序号

成果名称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备注(个人排名、颁奖单位)

计分

1






2






3






4






5






(六)荣誉称号

序号

荣誉名称

颁发荣誉单位

获得荣誉时间

备 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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