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派遣制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3-05-11 22:20:25   来源: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港城产业园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公共安全。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派遣制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录派遣制专职消防队员7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能适应“三班倒”轮休工作制度和24小时在岗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退役军人和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人员延至26周岁),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从管理,自愿投身消防事业。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型指数(BMI)为18.5≤BMI<24.0;单侧裸眼视力4.6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精神、皮肤、遗传性等疾病,无纹身瘢痕、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择优录用退役士兵或具有车辆驾驶(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资格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凡曾在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离职的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czbfrl@163.com

3、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30。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离校实习证明;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

(7)本人征信查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8)《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

(9)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证书;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压缩以“姓名+报名”的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证件审核及缴费

证件审核、缴费时间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请广大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以免影响招聘。

六、测试与考察

(一)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500米跑。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出现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测试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人选。

(二)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依照年龄小者、学历高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三)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审查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培训

全封闭式岗前培训1个月,培训期间无假期,包食宿,实行全程淘汰制。

七、人员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制人员执行,试用期2个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行“三班倒”轮休工作制度,提供食宿,发放制式服装,本单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凡违反《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请销假管理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对于征召录用人员,单位不负责离队安置等其他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测试和聘用人员资格。

2、进入测试等环节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事宜将通过“渤海新区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联系电话:0317-5760275   0317-5760285

附件1:报名表

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声明:内容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