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富平县法治化水平,扩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富平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工商业界,基层社会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和支持法治富平建设,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执法监督能力;
(四)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善于听取和总结反映各方意见建议,能够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3日。
2.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
个人申请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自行下载附件《富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fjfzg2019@163.com或者交至富平县司法局(法制股)。
组织推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按照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向富平县司法局提交附件《富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二)审核批准
富平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聘用
经富平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富平县司法局颁发聘书及监督证件,并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督,持证监督;
(二)廉洁监督,秉公监督;
(三)不得干扰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工作;
(四)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聘期管理
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为2年,可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张亚奇
电 话:0913--8261559
附件:富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富平县司法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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