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广安区2022年“賨州春雨计划”引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专干资格复审及笔试事宜的公告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2-12-02 09:20:13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2022年“賨州春雨计划”引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专干公告》精神,我区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为全力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和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资格复审及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区委老干局六楼会议室(广安区建南路2号或广安区翠福街5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加盖鲜章);

2.需持资格复审前2天2检(12月7日、8日每天1检,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签订《广安市广安区2022年“賨州春雨计划”引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专干资格复审承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四川省广安中学勤志楼(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南段10号)。

(三)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须知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工作人员指引提前30分钟有序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

2.笔试过程中,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完善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离考试结束30分钟,才能交卷退场。

5.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6.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7.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拟于12月下旬在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http://www.guanganqu.gov.cn/),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外地来(返)广考生应尽早入广,通过微信搜索“广疫控”小程序进行登记报备。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3天3检(12月7日、8日、9日每天1检,三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五)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广安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签署本次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联系电话0826—2225757。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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