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2022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总成绩公示及进入体检、政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360gongkao.com   2022-11-07 14:11:55   来源:班玛县人民政府

2022年班玛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临聘教师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共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为《2022年班玛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临聘教师总成绩名单》“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

2.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自行前往任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出现空缺岗位时,将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3)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政审环节

经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的考生在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证明,经派出所、居委会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后到班玛县教育局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未参加政审,出现空缺岗位时,将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到时间

所有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2日携带体检报告、政审表到班玛县教育局报到。

班玛县教育局

班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2022招聘编外教师总成绩统计表

附件2:

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3: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党派





















学习

工作

简历


奖惩

情况


应届毕业生填写栏

考生所在院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

村或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填表时内容真实,字迹清晰。2、考生应在上述三栏中,任选一栏填写政审意见。政审意见主要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等情况,重点突出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3、“派出所意见”还要填写考生在所辖区内遵纪守法等情况。

声明:内容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