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蓥市2022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的公告
根据《华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现将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精神,等额确定体检人员5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8月5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于8月5日早上8:00前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华蓥市民政局226会议室报到并自带体检费500元(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从对应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四、疫情防控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早上报到时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体检过程中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华蓥市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华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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